柳州建筑吊篮——防范措施2
柳州建筑吊篮——防范措施2

柳州建筑吊篮——防范措施2
1.吊篮设备应经法定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,并取得安全使用证后,方可投入使用。
2. 每天作业开始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,以确保设备在正常、安全的情况下使用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
3. 吊篮设备在实际使用中应定期检查:
1) 实际工作二周后,应对钢丝绳按GB5972中2.4.1和2.4.2的规定进行一次检查;
2) 非常设的吊篮每六个月应进行下列内容的安全性能检查;
a) 解体各部件,检查其锈蚀及受载零部件的磨损、变形、损伤情况;
b) 电气装置、个元器件的可靠性;
4. 钢丝绳出现异常时,如主钢丝绳发生扭曲、乱丝而卡在提升机中,或有塑料纸等异物卷入提升机,提升马达将发出杂音,并且上升下降变得不规则,甚*会突然停止。此时必须立刻停止运行设备(包括手动运行),立刻通知技术人员进行维修。